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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学院议事决策规则

2018-06-20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重要指示,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联系学院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

2.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3.研究培养考核、奖惩等有关人事问题。

4.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有关重大规章制度。

5.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经济交往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6.凡涉及重大事项必须认真分析、充分酝酿、按程序办理,经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

7.凡涉及机构改革、机构设置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

8.其它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关键时可采取票决制。

2.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3.会议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执行要求

1.会议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完成。

2.加强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会议研究的重要事情,任何人不准泄露,也不能将个人观点、会议情况向外传播,违者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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