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精神,加强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力度,严格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开放教育课程责任教师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履行责任教师职责。
二.必须明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内涵、指导思想、培养方式、培养目标等问题,转变教学观念。
三.根据“开放教育试点”严格审核兼职教师资格,聘任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的合格兼职教师。
四.熟悉所管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重点、难点和疑点,了解课程的发展方向。
五.搞好教学指导工作,能够解答各教学班对责任课教学环节提出的各种问题。
六.积极参加中央电大、省电大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和教学会议,通过多种媒体了解、搜集所任责任课的教学信息,并及时通知各位专、兼职教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起到经常沟通信息的桥梁作用,并及时领取、下发各种教学资料。
七.负责所管责任课教学实践环节的落实,如上机操作、调查报告、毕业论文的布置、指导教师资格的审查及录用、学生学习小组的活动、实践基地的活动情况等。
八.经常调查、了解所属责任课的教与学的情况,发现问题协调解决,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所属责任课的专、兼职教师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面授导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九.为开放教育学员自学提供助学服务,及时布置平时作业,按时完成作业批改评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