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含答案及评分标准、听力磁带等,以下简称试卷)启用前属于机密级国家机密。
第三条 各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相应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四条 命题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及涉卷人员负有相关安全、保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第二章 命题环节的安全保密
第五条 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和试题存放在具有安全防盗的保险柜中,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 命题组在命制试题(卷)工作中,要做好试题(卷)的保密工作,不得让其他人员接触到试题(卷),防止泄露。与试题(卷)有关的原始材料要及时销毁。
第七条 考试管理部门在试卷校对、编辑、抽取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八条 命题组成员在教学、辅导中不得泄露与考试有关的试题信息。
第三章 试卷印刷环节的安全保密
第九条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印制。试卷印制必须在国家保密局批准的“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定点印制单位”进行。双方应当鉴定安全保密、任务、质量等方面的协议。
第十条 试卷印制期间,中央电大向承担试卷印制任务的印刷厂派驻监印人员,并对其试卷印制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试卷包装封面须标明密级标识,试卷包装必须用专用密封签密封。对有试题内容的答题卡的印刷要求同试卷印刷。
第四章 试卷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
第十二条 邮寄试卷必须采用机要交通方式。
第十三条 采用汽车运送试卷应配备专车、专人,每车不少于两人。在试卷运送途中,严禁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人员或物品,并做到人卷不分离。
第十四条 通过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输、运送试卷,必须两人以上押送,并做到人卷不分离。
第五章 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
第十五条 各级电大和考点应当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考试试卷。考试实施期间,试卷保密室同时作为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保管室使用。
第十六条 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第十七条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工作。
第十八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值班巡逻人员及铁柜钥匙(密码)掌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2.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3.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第十九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的职责
1.全面负责试卷存放期间保密室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2.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受和发放记录。
3.对漏封、破损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须报告考点主考,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
4.发现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主考,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第二十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等;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4.不得将保密室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5.拒绝代领试卷。
第二十一条 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收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答卷在运送、保管、评阅过程中,其安全保密工作参照试卷安全保密要求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