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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

2020-01-18

各电大分校、学习中心,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2020〕1号)及《关于印发《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治乱、治学、治考”工作措施》的通知》(晋电大教务字〔2020〕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0年春季我校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控规模、提质量”的指导思想,以需求为导向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持续加强教学点(学习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水平测试等重要环节,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招生专业

2020年春季共开设33个专业,其中:本科(高中起点)专业2个;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3个,含“一村一”的农村区域发展专业;专科专业18个,包括“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以下简称“助力计划”)3个和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下简称“一村一”)专业3个。

本科(高中起点)专业2个:工商管理、学前教育。

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3个: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水利水电工程、行政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农村区域发展。

专科专业18个(包括助力计划、“一村一”):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会计、行政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法律事务、工商企业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

各教学点2020年春季招生专业见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

三、招生对象

本科(高中起点):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专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其中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农村户口人员。

严禁以国家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习者(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习者)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

四、招生宣传

1.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都将统一印制招生宣传海报,并集中下发到各单位,请务必在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同时,省校将在大众媒体上公示2020年春季全省招生教学点名单、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咨询与投诉电子信箱和电话。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要据此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习者。未经公示的教学点(学习中心)不得开展招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冒名招生。各教学点(学习中心)自行印制的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中须包含省校、分校名称和招生监督电话。并将自制的招生宣传简章报省校教务处备案。

2.招生工作人员须以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招生政策为依据,清晰明确解释招生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3.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要严格执行相关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对于产生的投诉和纠纷要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4.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须承担招生主体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权,不得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进行招生。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控招生风险,坚决杜绝异地招生、跨区域招生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五、入学资格审核

1.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基本质量。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重点审核异地生源,禁止跨区招生、挂靠注册;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获取入学资格的查处力度。

2.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要周密部署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3.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入学资格承诺书签订工作,专科学习者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证明等材料。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本科学习者报名时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及以下学历证明材料之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要认真履行入学资格审核职责,在审核过程中要特别关注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等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招收的异地学生和挂靠注册学生不得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因入学资格审核环节未落实或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由此产生教学、考试及毕业审核等环节问题引起学生投诉及法律诉讼的,国家开放大学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学习中心给予暂停招生等不同程度处理。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入学水平测试

1.按照《关于开放教育招生入学水平测试的几点说明》(电校教〔2000〕3号)的要求,本科学习者入学水平测试,文科类专业须包括大学语文科目,理工类专业须包括高等数学科目。

2.入学水平测试由省校统一命题,各市电大负责印制试题、组织考试,并建立成绩册,成绩册分专科和本科,测试试卷要妥善保存。

3.各分校须按要求检查所属教学点的学生入学水平测试工作落实情况及测试结果分析、反馈、利用情况,使入学水平测试真正起到“为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服务提供依据,为组织教学与分类指导学生提供参考”的作用。

七、新生注册

1.只能在经国家开放大学审批通过的教学点(学习中心)开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国家开放大学已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环节上建立了直接面向学习者投诉服务的监督机制,并将对教学点(学习中心)进行不定期核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招生资格。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数据核对工作,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已开发接口,可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照片等,身份证阅读器的型号和使用说明见招生群的群文件。

4.为了便于统计,“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的学员在系统录入时费用来源选泽“公费”,班级名称按照如下格式:XX 县20XX 年 X 季 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专业名称X 班。

5.不参与“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的所有教学点(学习中心)不得开展“一村一”的招生工作。

6.各单位于2020年 3月17日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将新生注册数据报送国家开放大学总部。请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zhaosheng.ouchn.cn)。

7.报名新生手机号码必须为学习者本人的号码,且需要正确填写,每个手机号码只能使用一次。

8. 2020年春季开始,不再招生部队学员。

八、招生方案执行

1.鼓励公办教学点招生,招生规模不受计划限制,2020春新增的教学点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00人。控制民办教学点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和人员配置,教学的承受能力、管理能力,分配招生计划,省直属民办学习中心当季招生不超过600人,分校所属的民办教学点当季招生不超过300人。

2.根据《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治乱、治学、治考”工作措施》,对于在办学中有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教学质量出现问题的教学点(学习中心),省校将给予黄牌警告,黄牌警告和欠费较多的民办学习中心根据情况减少招生计划。

九、招生过程监管

1.各分校要对在招生工作中乱发广告、乱招生、乱承诺、乱收费的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视其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教学点,一经查实,将予以暂停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质的处理,并通报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对相关分校和学习中心进行问责通报。

2.对于在当地冒名和诈骗招生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各分校、教学点(学习中心)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必要时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报省电大。

3.本季招生,国家开放大学将加大对违规跨区域和异地招生的监管力度,各分校、教学点只能在所属区域内招生。

4.各教学点(学习中心)要禁止恶意更改学习者信息,如发现前置学历造假或更改学生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规避年龄信息审核,帮助学生违规入学,将注销学生学籍,并对相关学习中心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于国家开放大学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公示招生违规信息。

5. 继续开展招生违规、僵尸学习中心的清理工作。

(1)凡连续三季未招收到学生者或者招生、办学和考试等环节违规的教学点(学习中心),将暂停招生或撤销。

(2)有批量入学资质作假行为的学习中心,将暂停其招生。

6. 省校将在招生期间开展巡查,受理调查各地的举报和投诉,招生结束后通报招生违规情况和处理意见。

7. 2020年春季招生开始,电大系统将实行集中收费,使用省校集中收费系统,没有按规定交费的学生不能注册。具体详见学校财务处下发的相关文件。

8.招生注册期间,并密切关注招生QQ群及微信群发布的信息。

十、省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刘青 王秋娟咨询电话:0351-6622225 0351-6622343联系邮箱:sxddzsb2006@126.com

2.招生监督监督电话:0351-6622235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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