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方公司合作招生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部、学院:
近期有教育厅转来学生投诉,反映的问题涉及中介公司违规招生。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单位委托中介招生、报名机构虚假承诺、异地招生等招生违规事件有上升趋势,未来一段时间招生工作仍将面临严峻局势并存在较为突出的风险。
为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严格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总部决定面向办学体系开展第三方公司合作招生核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各分部、学院须对所属学习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招生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所属学习中心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招生的行为、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的方式及内容、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有效期等情况,形成正式报告报送总部。
二、具体要求1.各分部、学院的报送材料须包括学习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招生调查报告和学习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招生情况汇总表(附件),调查报告以学校、学院正式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招生办公室。2.核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各分部、学院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核查和报送工作。
三、联系方式联 系 人:韦帮如、鲍赟力联系电话:(010)57519124、57519567E-mail:zhaoshb@ouchn.edu.cn
附件:学习中心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招生情况汇总表
国家开放大学
2020年6月15日